
“两识”教育
[保密工作的地位和作用] 保密工作是党和国家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任何一个国家要独立自主地屹立于国际社会,免受外来干涉并保持长期稳定发展,都必须首先保护好关系本国安全和利益的国家秘密。任何一个执政党要不断提高执政能力,领导国家走向繁荣富强,都必须保护好关系党和国家安全利益的秘密。保守国家秘密的行为是一种国家行为,保守国家秘密的责任是一种国家责任,保守国家秘密的能力是一种国家能力,保密工作是国家能力的重要体现。
保密工作是维护国家政治、经济、国防、外交等领域安全的重要基础。当前,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不断增强,境外情报机构以各种方式对我国的窃密活动愈演愈烈,已经开始从传统领域向非传统领域渗透,对国家政治、经济、国防、外交、科技等领域安全构成现实威胁。做好保密工作,能有效保护国家秘密,保障国家持续平稳发展,为确保国家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保密工作是机关单位内部管理水平的综合体现。 保密工作与机关单位各项工作紧密相关,既是业务工作开展的重要保障,也是实现内部管理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是加强机关单位内部管理的重要手段。保密工作的水平直接体现其内部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水平,不断加强和改进保密工作,对于推动机关单位业务工作和内部管理的并行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是机关单位内部管理水平的综合体现。
保密干部须知
[我国保密管理体制的形成与发展] 我国保密管理体制的创建和发展,大致经历了3个阶段。革命战争年代,鉴于严酷的革命斗争形势,党的保密工作始终由党中央直接领导和管理,保密工作为党的建设和发展、武装斗争的胜利、人民政权的建立,作出了巨大贡献;和平建设时期,中国共产党成立了中央保密委员会,统一领导全国党政军保密工作,为维护党的执政地位、巩固国家政权、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发挥了重要作用;改革开放以来,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对保密工作的领导,在继续发挥中央保密委员会领导核心作用的同时,成立了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形成了党的领导与依法行政相结合的保密工作管理体制,为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奠定了坚实的组织保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党和国家在关于保密工作的一系列政策性文件和法律法规中,相继对保密管
理体制作出重要调整。1951年颁布的《保守国家机密暂行条例》,提出“建立统一的、国家规模的保密工作机制”的要求。1988年颁布的保密法,确立了国家保密工作部门主管全国保密工作,地方保密工作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保密工作的体制框架。1990年颁布的保密法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国家保密工作部门是国务院的职能机构,规定了各级保密工作部门和各级国家机关的保密管理职责权限。2010年新修订的保密法和2014年公布的保密法实施条例,在1988年保密法和1990年保密法实施办法确立的保密管理体制框架基础上,将“国家保密工作部门”修改为“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适应了保密依法行政的需要,进一步明确了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执法主体地位。
摘自《保密工作》2016年第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