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筑牢保密防线、提高保密意识,有效防范微信等社交媒体泄密隐患,9月6日,沈河区组织召开微信泄密警示教育会,专题学习《微信泄密行为处分建议标准(试行)》及微信失泄密典型案例。全区各单位办公室主任参加会议。
会议要求,各单位办公室主任要履职尽责,压实保密责任,加大微信等社交媒体使用监管力度,坚决筑牢保密工作防线。会议强调,严禁通过微信、互联网邮箱等社交媒体传递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等,严禁通过图文识别微信小程序处理涉密信息和敏感信息。